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发挥成果转化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近日,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开展2024年度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登记范围
1.依据《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国中医药科技函〔2024〕93号)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登记范围为2024年度通过评价(包括鉴定、验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由专门机构进行审定)的中医药科技成果,以及2023年度未完成登记的中医药科技成果。其中,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达或组织的各类科技计划和项目(含专项)产生的中医药科技成果,应当登记;其他部门和地方政府下达或组织的各类科技计划和项目(含专项)产生的中医药科技成果可以登记,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登记;非财政投入产生的中医药科技成果自愿登记。
2.涉及国家秘密的中医药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在登记范围内。在其他途径已经登记的科技成果不进行重复登记。
三、登记流程。
1.成果完成人进入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cgzh.cstdccm.cn/,点击“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进入,完成人账户由学校分配)填报。
2.学校审核完成后提交安徽省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形式审核。
3.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对申请登记的中医药科技成果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出具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电子凭证并核发登记号,成果完成单位可于线上系统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科技成果登记凭证只作为成果被确认登记的凭证,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和等级的依据。
四、其他事项
1.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填报。
2.登记系统中带星号为必填项,其余为选填项,成果完成人在填写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仔细填写,保证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3.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登记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中心人员联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李祖松,联系电话:3307053。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成果推广处联系人:税嘉诚,王泽浩,联系电话:010-53689105,010-64175379。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