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依据《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院发〔2023〕45号)、皖西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23〕60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校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资助经费

本次校级课题包含科研创新团队、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

1.科研创新团队。旨在培养和建设一批道德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研创新团队群体,通过持续扶持,未来有希望获批省级科研创新团队。本年度拟立项科研创新团队不超过4个,其中自然科学类不超过2个,立项经费为20万元/个;哲学社会科学类不超过2个,立项经费为10万元/个。

2.重点项目。为加强学校基础研究根基,强化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并通过扶持,为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立项奠定基础。本年度拟立项重点项目不超过16项,其中自然科学类不超过10项,立项经费为2万元/项;哲学社会科学类不超过6项,立项经费为1万元/项。

3.青年项目。为鼓励青年教师的科研积极性,稳定青年科研队伍,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创新思维活跃的优势,激励创新探索。本年度拟立项青年项目不超过18项,其中自然科学类不超过10项,立项经费为1万元/项;哲学社会科学类不超过8项,立项经费为0.5万元/项。

4.专项项目。专项项目主要包括辅导员专项项目、艺体专项项目、教育学专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项目,其中,辅导员专项项目、艺体专项项目、教育学专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项目各拟立项不超过2项,立项经费为0.5万元/项。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年度设置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不超过2项,立项经费为2万元/项。

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项目仅指平台主管部门要求设立开放课题且没有财政拨款的,其中“省部级平台”设置课题不超过5项,“市厅级平台”设置课题不超过3项,自然科学类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项目2万元/项;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项目1万元/项。本年度,安徽省大别山特色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中药质量评价与品质提升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安徽省中药生态农业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林下作物智能装备工程研究中心、数据智能与大别山乡村振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等5个平台设置开放课题,每个平台设置开放课题不超过5项。科研创新平台专项由各科研创新平台发布开放课题申报通知、组织评审,遴选推荐结果须由平台学术(技术)委员会、依托(牵头)部门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科研处备案,学校统一下达立项通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本校在职教师(不含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项目),对申报项目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其中,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以“皖西学院”为专利权人,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授权且在有效状态的相关专利,其中国内发明专利至少1项。

2.校级科研项目(不含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项目和科研创新团队项目)中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承担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青年项目限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教师申报,每位项目负责人累计承担不超过1项;重点项目申报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如不具备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需有两名正高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

3.作为项目负责人累计承担校级科研项目3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

4.科研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应严格遵守《皖西学院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实施办法》。不得以已获立项、结项完成的、相同或类似选题及申报内容重复申报校级科研项目,不得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对方作为课题组成员,不得冒充课题组成员签字。

5.未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被“中止”或“撤项”的3年内不得申报由学校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

6.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科研处立项)、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7.各专项项目应围绕与专项项目相关的方向开展课题研究,其中科研创新平台专项应紧密围绕该科研创新平台设定的方向开展课题研究。

8.其他项目尤其是科研创新团队必须围绕学校下一轮硕士学位培育点学科发展方向开展研究。

9.本年度每人主持申报和参加校级科研项目累计不超过2项(含2项)。

结项要求

根据《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主持人(不含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须在项目执行期内获批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不低于立项经费的50%)前提下,方可申请结项。

(一)科研创新团队在项目执行期内取得下列第1项或第2-7项中的两项业绩成果即可结项。

1.获得国家级、省级科研团队立项;

2.围绕项目公开发表二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6篇以上,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3篇及以上;

3.以项目选题和团队为基础获批二类及以上纵向项目1项或三类纵向项目(不含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2项;

4.项目成果获二类及以上科研奖励;

5.围绕项目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获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6.项目成果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或制定省级及以上标准2项;

7.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及以上,社会科学类10万元及以上。同一项目到账经费不可重复用于不同的项目结项。

(二)校级研究项目(不含科研创新平台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取得下列第1-7项中的一项业绩成果即可结项。

1.主持人依托该课题相关研究成果获批三类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不含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

2.青年及辅导员项目主持人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三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其它类项目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三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2篇或二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其中本校学报发表的论文计入结项成果不超过1篇,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含1篇);

3.主持人围绕项目内容或成果出版学术专著1部;

4.项目成果获三类及以上科研奖励;

5.主持人围绕项目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获市厅级及以上部门采纳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6.项目成果授权国内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或授权国内发明专利1项且完成转化,其中主持人完成的成果至少1项(含1项);

7.科研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及以上,社会科学类5万元及以上。同一项目到账经费不可重复用于不同的项目结项。

()科研创新平台专项由相应平台设定结项条件,但不得低于学校条件。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结项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件成果转化金额在4万元(含)以上(不再享受高水平知识产权转化奖励)。

2.多件成果累计转化金额在8万元(含)以上。

成果转化时间必须在项目执行期内,所转化科技成果必须为“皖西学院”为权利人,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

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执行期1年),经费使用严格按《皖西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执行,不设置间接经费且不提取管理费。

四、相关事宜说明

1.科研项目一经立项,课题名称、研究内容及科研团队中的团队成员等不得中途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主持人,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和科研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经费预算调整(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等)依据《皖西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学校其他相关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的项目成果均应注明相应类别科研项目(项目号:XXX)字样,未标注的成果不予认定为校级项目成果。

五、材料报送

1.根据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校级项目(不含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各学院(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及意识形态审查,不符合申报资格、形式不规范、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报送科研处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进入评审环节。报送材料:签字盖章版的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材料(申报书盖章扫描件和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报送截止时间10月8日上午9点前,逾期将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2.科研创新平台专项项目请于10月10日下午2点前将拟立项项目申请书、汇总表及相关会议纪要(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交科研处备案,电子版扫描件请发至科研处邮箱。

科研处邮箱:kjc@wxc.edu.cn;

联系人:王晓燕,联系电话:3307053。


附件

1.2024 年度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自然科学).xls

2.2024年度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平台专项).xls

3.2024年度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哲学社会科学).xls

4.皖西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doc

5.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科研创新平台).doc

6.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哲学社会科学类).doc

7.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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