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1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必须符合《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或《安徽高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
2.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需重点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重点聚焦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四个方面的重大需求、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安徽“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
3.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领域原则上与现有的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究领域不形成重复。
二、申报限额
我校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计总数不超过1个。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的单位,须编制《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1)或《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并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合订为一本,A4纸双面打印胶装)。并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3)。
2、因限额申报,我校申报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
联系人:李光耀,联系电话:3307053.
附件2: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3:附件3: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