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