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六安市科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六科计[2017]78号)文件,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市科技奖科技进步类
凡在2016-2017年度期间在技术发明、技术创新、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贡献,在实际应用中已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市科技奖突出贡献类
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出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市科技奖科技进步类
1、主件:《六安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进步类)。
2、附件:①知识产权证明;②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③主要应用单位证明;④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摘要) (不超过15页);⑤查新报告;⑥其他证明。
(二)市科技奖突出贡献类
1、主件:《六安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突出贡献类)
2、附件:①个人业绩报告;②公开发表论文、专著等;③科技奖励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④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情况证明;⑤税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
以上材料以推荐书作封面按顺序装订,不需加外包装和塑料夹,A4纸打印,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项目完成单位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向上述推荐单位报送材料,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均需加盖公章)。
各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推荐书中提出书面推荐意见,由学校统一推荐。各申报单位于
联系人:李光耀、梁强 电话:0564-3307053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