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配合做好2016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就科研业绩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审签《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中的发表的论文、论著情况。请各位老师填写《论文验证报告》(附件),连同论文检索证明及相关论文原件报到科技处审核。
2、审签《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中的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科研推广及专利情况。科研项目、获奖等采用“属校原则”,即课题、奖项的依托单位确认其有效性,需提供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科研推广及专利需要对照文件提供相关原件证明材料。项目下达文件可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
3、审签《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中的学术讲座情况。校内学术报告由科技处确认,校外学术报告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方能予以确认。
4、审签《本科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中科研情况各栏目。
二、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科技处将于8月29日-9月2日集中审核申报职称的科研业绩材料,请各相关人员相互转告。请在规定期限内送审,逾期责任自负。
科技处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