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皖西学院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计划的通知(2024年度第二批)
发布时间: 2024-09-20 浏览次数: 13

各二级学院(部):

为把高质量贯穿学校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运用的全过程,布局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能够推动产业发展的高价值发明专利(组合),根据《皖西学院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办法(试行)》(院发〔2024〕35号)要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批次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专利权人为皖西学院,符合国家省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专利质量高、转化前景好、产业价值大的国内发明专利。

二、培育原则

自愿申请、注重质量、择优支持。

三、培育过程

1.发明人填写专利技术交底书(见附件),并根据要求准确描述该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详细说明发明人前期研究基础与该技术的市场需求和产业价值。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发明人所在二级学院(部),由单位汇总盖章后,于108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表电子/纸质版、技术交底书电子版)提交至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2.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组织专家对发明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经费情况确定拟支持的培育专利清单,并在校园网公示。

3.由发明人与学校指定的代理服务机构联系,修改申报材料并及时完成专利申报。

四、其他说明

1.同一发明人一次提交申请不超过2件,同一年度内不超过6件。

2.纳入培育计划的专利,学校给予不超过4000元的经费支持(含专利代理费和相关官费,不含专利年费),由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直接与代理服务机构结算,超过4000元的部分需要发明人自付。

3.纳入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计划的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后,发明人应积极申诉,申诉后仍被判定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发明人应主动撤回申请。对因判定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而撤回申请的专利发明人,取消其本年度和下一年度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资格。

4.纳入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计划的专利授权后,发明人应积极主动推进该专利成果转化。对单件专利转化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在后续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计划中优先支持;转化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在下一年度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计划中给予国内发明专利1件直接资助。

5.以上所述发明人仅指第一发明人,纳入培育计划的专利发明人申报时无须填写《皖西学院专利/软著申请表》

其他事宜请联系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联系人:李祖松,联系电话:0564-3307053。

皖西学院高价值发明专利技术交底书(模板).docx

XX学院-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计划汇总表.doc

 

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2024年920